成本管理會計之基于標桿的目標成本控制方法
2018-09-13 11:03 來源:中國會計網
摘要:標桿,就是樣板,就是別人在某些方面做得比自己好,所以要以別人為楷模來做,甚至比別人做得還要好,或說別人做到了那樣的效果,所以我也要求自己達到甚至超過那樣的效果。
企業采取基于標桿的目標成本控制方法,需要向三個標桿學習。
以其他企業為標桿,學習效仿其他企業
當一個企業在某些方面做到某種較好程度時,通常就會有一批企業起而效仿它,比如A汽車制造廠由于采用某種新的工藝,促其每臺車的生產成本降低了1%,因此眾多的汽車生產企業也紛紛采取這種工藝。
以其他企業為標桿,其學習途徑主要有三個:一是通過一定的媒介知道某個企業在某一方面或幾個方面做得比自己好,因而決意學習它。二是到那家企業參觀學習或由那家企業的人員當面介紹,因而決意學習它。三是在那家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帶來了那家企業的經驗,在本企業推廣它。
以自身企業過去的某些績效為標桿
以自身企業過去的某些績效為標準來作為未來的目標予以控制。比如,在本企業的歷史上,最高的人均利潤貢獻額為50000元,或者銷售費用率僅為8%,于是決意在下一年度以此為目標來予以控制。這一點與基于歷史數據的目標成本控制方法是基本一致的。
以本企業的某項記錄為標桿
以本企業的某個部門或某個人創造的某項紀錄為目標,要求其他部門或其他人以此為標桿,并力爭超越他。比如,某部門連續三個月創造了人均辦公用品費用不超過10元的紀錄,經分析認為,全公司的其它部門如果努力控制辦公用品使用,也能達到這個效果,于是便在全公司倡導或強制性地執行以那個部門的這一結果為標準,來實施降低辦用品費用的計劃。又比如,某位計件工當月創造了一項較高的生產記錄,公司便號召其他人向他學習,也是一種標桿式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