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增加成本,企業就能夠每年節省能源消耗,并從中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企業家們的這一假想,將因為節能服務行業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而得以成為現實。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即由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改造方案、設備采購、施工、運行維護等一條龍綜合服務,同時提供服務所需資金,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才從設備運行節省下來的費用中回收投資,獲得利潤。
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看上去很美”的節能模式眼下卻往往面臨“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據了解,目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廣面臨項目融資難、第三方核查缺失以及市場規范等困局。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時間不長,業內企業規模偏小,融資難題格外突出。合同能源管理實質是通過節能服務公司的第三方融資來撬動節能市場。項目運作之初,節能公司需先期提供啟動資金、設備及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一攬子服務,到后期才能回收獲得收益。
但據泰豪科技公司人士介紹:目前,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節能服務公司多為中小企業,在金融系統尚未建立信譽,而節能項目不像一般的建設項目能形成抵押物,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因而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泰豪科技率先進入合同能源管理領域,已有比較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在節能效益回收時,節能效果的評估也是一道難題。國內因為缺少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因而實施的節能工程多為“看得見,摸得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