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印章的掛失?
通常新公司去銀行開戶前都需刻制3枚印章,即公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專用章.這兩枚印章在銀行是預留印鑒的,通常有幾種情況需要更換新的財務印簽,如印章磨損,單位名稱變更、公司法人代表變動等.
印章遺失后應及時與開戶行聯系更換新的印簽,公司應出具公函,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由開戶行辦理印鑒更換手續.遺失法人專用章的由開戶單位備函證明,經銀行同意后按規定辦法更換印鑒,并在新印鑒卡上注明情況.
刻補需要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名稱的企業需要加持工商局核發的《名稱變更通知》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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