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知識拓展?
票據權利時效是指持票人或追索權人對所持票據在一段法定時間內取得對該物的所有權。在規定的時間里,如果持續沒有行使該權利,則喪失該權利票據權利。時效主要指權利消滅的時效,具體規定如下:
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兩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兩年。
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3、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在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4、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訴訟日起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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