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規定?
根據《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2)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3)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4)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5)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6)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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