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登記制度改革有什么變化?
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公司登記時,除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均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股東(發起人)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變更時,公司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章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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