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企業壞賬怎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規定是有差異的,企業會計準則允許企業計提壞賬準備,也允許企業帳內列支壞賬損失,但是稅法是不允許企業的壞賬損失在稅前列支的,除非你事先取得了稅務局的審批(這幾乎不可能取得),所以即使你賬上做了壞賬損失,算所得稅的時候還是要做調整,根本達不到避稅的目的.
壞賬不能直接沖減管理費用的,稅法稅前扣除中規定3年以上無法收回的壞賬可以在已經計提的壞賬準備中沖減.
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企業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符合壞賬損失條件的,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提供下列相關依據:
(一)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
(二)法院的敗訴判決書、裁決書,或者勝訴但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三)工商部門的注銷、吊銷證明;
(四)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的行政決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七)與債務人的債務重組協議及其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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