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你公司明年的所得額可以彌補今年的虧損,剩余部分應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你公司明年在納稅申報(包括預繳申報和年度申報)時可自行計算并彌補以前年度符合條件的虧損,并在匯算清繳期內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六"稅前彌補虧損明細表"申報備案,同時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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