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份退出后應如何處理?
合伙人中途退出時,股份不收回來,即不公平,也不合理.如何避免這種類似的情況,將來發生在大家公司身上,小編有以下4條建議,一是對于全職的創業合伙人,發限制性股權;二是股權應分期成熟;三是約定回購機制,四是做好創業團隊的預期管理.
一是,得去和團隊溝通,大家作為創業合伙人分股權,分了公司大量股權,主要是基于長期參與,長期看好這個項目,而不是短期投機行為.
二是對于創業團隊來講,大家拿的股票主要價格,是長期全職出力,大家早期出錢主要是啟動資金,不是股票的真實價格.
三是,如果股份沒有退出機制,中間有人拿了大量股份,離職不回購情況下,對其他股東,即不公平也不合理.
四是,對于股份的分期成熟,包括回購機制,創始人要帶頭遵守,因為我們發現,很多團隊,創始人制定游戲規則,全都讓別人去遵守,自己不遵守,這種情況下,會加大團隊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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