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主表項目?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項目主要反映銷售房屋收到的現金,代建管理費、咨詢服務費、設計費、租金收入(主要是自有房產出租,如未出售的商業店面出租).預收或收回應收銷售款、代建管理費等要一次性全部計入本項目.收購房定金、退定金、退購房款在本項目反映.
2、收到的稅費返還:收到稅務局返還的各項稅費.
3、收到的其他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主要反映平常收到的除以上兩項目之外其他與經營性活動有關的現金.主要內容有:收保證金、收押金、收罰款、收賠償款、政府補貼、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非主營性租賃收入、收回員工借款(含備用金)、收回各種代墊款、代收款、收到各種手續費(如代交個稅手續費)、違約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廢品收入,補償款收入,收到除資金拆借與劃撥之外的往來款全部在本項目反映,代建工程工程款等收到的現金、市政項目建設收到的財政資金等在本項目反映.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本項目主要反映支付或預付各種工程款(含保修款)、材料款(含保修款)、工程設計費、工程咨詢費、工程監理費、制圖審圖費、監測勘察費、樣板房裝修款,支付的需要除資本化的管理費用與財務費用支出外的其他各項資本化款項支出總和.
5、支付的各項稅費:本項目反映繳納的各項稅費 (含殘疾人保障金,不含代墊代交各項稅費,如個人所得稅).
6、對應的科目:應交稅費、直接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中列支的稅金.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主要反映平時經營性需要所發生的除以上三項之外的各項資金支出.主要有歸還各種代墊款,支付員工借款,支付各種中價服務費(如:法律顧問費、審計費、評估費,銷售代理費等),售樓處或展銷中心模型制作費,押金、保證金的支出或返還,捐贈支出,違約金支出,滯納金支出,罰款支出,非資本化財務費用支出(主要是銀行手續費),支付的除資金拆借、劃撥、資本化款項之外的各項往來款,資本化間接費用支出(不含貸款利息支出)及其他各種日常費用支出等.支付市政建設或代建項目的各項工程款、材料款、設計費、咨詢費、測量費、監測勘察費、監理費、工地用水電費、報批報建費及支付動遷費等放本項目反映.母公司代墊外派人員或兄弟公司之間代發工資、代交社保等及其他與職工相關的各項福利性費用代墊支出,支付時亦在本項目反映.
8、對應的科目主要是: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其他應付款、開發成本(項目管理費用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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