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規定招待費占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稅法即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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