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有什么審批程序?
如是國有公司或者國有控股公司,需要國資委或者代行股東職責的其他機構審批同意后,召開股東大會以法定程序表決通過.如果是非國有公司或國有參股公司,只需要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即可.
相關機構審批或股東大會通過后,應持驗資報告、修改公司章程、提交工商部門需要的其他資料,向原登記的工商局申請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資本公積的來源項目都可用于轉增實收資本的,有些資本公積項目不能用于轉增實收資本.不能用于轉增資本的項目有:"接受捐贈資產準備"、"資產評估增值準備"、"股權投資準備"、"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準備"、"被投資單位評估增值準備"、"被投資單位股權投資準備"等.這些項目屬于所有者權益中的準備項目,是未實現的資本公積,因此不能用于轉增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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