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管理機構應按照《基金經理注冊登記規則》(中基協發〔2012〕7號)、《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證監會公告〔2016〕20號)、《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證監會公告〔2020〕54號)等規定聘任基金經理。
基金經理主要指在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測試,具有3年以上在金融機構從事證券投資、證券研究分析或證券交易等方面的工作經歷,且最近1年在金融機構從事證券投資、研究分析工作,決定所管理基金產品的投資組合和投資策略的人員。
基金經理注冊基金從業資格、預約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測試(包括股票指數類、債券貨幣類、QDII類、FOF/MOM類、REITs類),進行基金經理注冊應通過從業人員管理平臺進行。
基金經理注冊流程圖示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暫未公布2022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具體報名時間、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和考試地點以當期考試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