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財政業務順利開展,規范財政業務系統建設中密碼設備推廣應用,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就財政業務應用中簽名服務器互簽互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財政業務應用中使用的簽名服務器由單位自行采購,省財政廳不指定、不推薦任何廠家、品牌、型號的簽名服務器,不以任何理由干預簽名服務器的采購招標。
二、所有取得國家有關商用密碼認證機構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認證證書》的簽名服務器,并按照《財政信息系統應用安全接口標準》適配開發后,均可實現與財政簽名服務器的互簽互驗。
三、已經財政部信息網絡中心測試通過的簽名驗簽服務器,可與省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直接連接;未經測試的簽名驗簽服務器,應與省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聯系進行測試,測試通過后方可與省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連接。簽名服務器測試工作按以下流程進行:
1、測試設備須具有國家有關商用密碼認證機構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認證證書》。
2、測試設備須滿足《財政信息系統安全應用接口標準》,測試申請單位按照標準進行自測并提供符合性自測報告;
3、測試設備廠商需提交測試申請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省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申請內容應包括測試產品名稱、型號、版本及技術聯系人等信息,并附測試產品《商用密碼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及標準符合性自測報告。
4、省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組織相關單位在測試環境下進行簽名服務器使用場景測試。
5、通過測試后,按照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對接相關流程申請業務聯調對接。
四、單位端簽名服務器與財政簽名服務器互簽互驗,需加載財政頒發的單位機構證書。申請流程如下:
1、單位填寫《機構證書申請表》(見附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報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
2、單位簽名服務器根據機構證書主題產生單位機構證書申請P10文件(SM2算法),證書主題格式為:CN=申請單位名稱,T=統一社會信用代碼,OU=04,L=00,L=00,ST=61,O=01,O=MOF,C=CN,其中逗號全部為英文逗號,申請單位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機構證書申請表》填寫內容保持一致。申請產生的P10文件內容,保存為以“XX單位機構證書申請書”命名的記事本文件,報送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省財政廳將生成的單位機構證書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單位。
五、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信息化建設管理處 程 朋 029-68936006
董 瑩 029-68936182
附件: 機構證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