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chǎn),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jù)的,按憑據(jù)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人賬價值。
2.捐贈方?jīng)]有提供有關憑據(jù)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chǎn)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chǎn)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chǎn)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chǎn)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chǎn)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具體賬務處理時,按確定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chǎn)”科目,按未來應交的所得稅,貸記“遞延稅款”科目,按借貸金額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例]富海證券公司受贈一項固定資產(chǎn)。按照同類資產(chǎn)的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為100000元,公司所得稅率為33%。編制會計分錄如:
借:固定資產(chǎn)100000
貸:資本公積67000
遞延稅款33000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