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就是以使用該項固定資產的小時數或預計行駛里程的等分權數來分攤應計折舊總額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1.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規定的總行駛里程
2.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規定的工作小時數
例:某證券公司有運鈔車一輛,原值為200000元,預計凈殘值率為5%,預計總行駛里程為500000公里,當月行駛2000公里,該項固定資產的月折舊額計算如下:
單位里程折舊額=[200000×(1-5%)]/500000=0.38(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2000×0.38=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