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怎樣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因此,貴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40年期限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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