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料加工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領用時作相應的附注說明,不必做會計分錄.
2.對于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制造費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托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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