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稅金及附加會計科目如何核算?
1、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沒有了營業稅,也就沒有營業稅的核算了,所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內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特別提醒:以前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業收到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返還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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