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怎么記賬?
福利企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只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的時候加倍計算,不需要做會計處理,也不需要做記賬憑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安置殘疾人員的企業享受"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政策,未限定必須是福利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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