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貨如何做賬?
(一)錄入流程
第一步-進入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入向導-單證申報向導,
第二步-單證明細數據采集-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
第三步-設置單證申報標志-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
第四步-打印單證申請表-選擇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表;
第五步-生成單證申報數據.
發生本年度退運的,在當期用負數沖減原免抵退稅申報數據.企業出口退運若發生在單證收齊前,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作單證不齊沖減,同時錄入退運證明;若退運時,恰好單證收齊,還未在申報系統中作收齊,可進行單證收齊沖減,同時錄入退運證明;若退運時,已作單證收齊申報,可作為當期出口貨物明細錄入負數,作當期收齊處理,同時錄入退運證明.
出口的貨物退運后要不要開紅字發票沖銷
需要開紅字發票沖銷.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發生退運的,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并攜其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運手續.出口企業發生退貨,需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退運證明錄入,生成電子數據,持紙質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等資料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商品退運證明.外貿企業發生退運的,已申報退稅的,需先補稅,未申報退稅的,不需補稅.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時應填報《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發票(外貿企業不需提供);
③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運發生時未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錄入退運證明的操作說明:
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入向導-單證申報向導,
(1)第二步-單證申報數據錄入-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錄入數據后?點擊"設置標志";
(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打印單證申報數據-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
(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生成單證申報數據.
(2)外貿企業退運時的賬務處理:
沖減退運收入:
借:應收外匯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率之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征退稅率之差)
對已辦理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應補交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主營業務成本(消費稅退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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