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向稅務機關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對于有境外收入的企業,由于其境外收入繳納的所得稅可以按規定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因此該類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能與其應納稅額不相等.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收入總額 - 不征稅收入 - 免稅收入 -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是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抵免的應納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按照不同計算方法計算,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服務)的,以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是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抵免的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收款率.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和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自產產品:組成應稅價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委托加工:組成應稅價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進口產品:組成計稅價值=(關稅完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
營業稅:應納營業稅=營業收入營業稅稅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或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調節稅增加額-調節稅減少額
如果執行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方式,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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