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一、可以確定已使用年限
年限確認: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準備資料:獲取購入舊固定資產企業的原始入賬發票,出廠時間證明資料;以及企業賬面記錄等作為依據.
二、、無法確定已使用年限
年限確認:已使用過固定資產的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計新舊程度,然后與該固定資產的法定折舊年限相乘確定.
準備資料:成新度的測算底稿及判斷依據等
三、會計確認年限的考量因素
1、準則規定:第十六條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二)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三)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2、實務操作中,為減少企業的納稅調整成本,在不重大違背預計可使用年限的時限下,可結合考慮稅法上的折舊年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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