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進項稅轉出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因此,對于發票丟失進項稅轉出時,其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待攤費用-暫估稅金
貸:銀行存款
次月初,紅字沖回。
認證時,正常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進項稅轉出時
借:庫存商品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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