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跌價準備轉回該怎么做會計處理?
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條件是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當符合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條件時,應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內轉回。也就是說轉回的金額以將存貨跌價準備的余額沖減至零為限。
因此,對于存貨跌價準備轉回,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存貨跌價準備-------商品(“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原有余額-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
貸 :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原有余額-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
商品跌價準備的結轉:(分生產經營領用的存貨,銷售的存貨,可變現凈值為零的存貨來不同對待)
生產經營領用的存貨:(領用時一般可以不立即結轉,待期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時一并調整,下面的是同時結轉的)
借:生產成本(B材料的賬面余額)
貸:原材料-------B材料(B材料的賬面余額)
借:存貨跌價準備-------B材料(B材料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貸:生產成本(B材料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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