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條件及會計分錄
讓渡資產使用權主要包括: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固定資產、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股權投資的股利收入等.
讓渡資產使用權的使用費收入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予以確認:
1、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讓渡資產使用權的使用費收入,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核算;該讓渡資產計提的攤銷額,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成本"科目進行核算.
【注意】
1、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不提供后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一次性確認收入;
2、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需要提供后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3、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按規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下:
在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 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計提相關資產的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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