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關于廢止《關于轉發自治區國稅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2號 2023-8-7
為推進稅收法治建設,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第53號修改)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關于轉發<自治區國稅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烏國稅函〔2002〕49號)。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