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規定,我局擬對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進行下調,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及其解讀。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于2025年1月8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來信請郵寄至:武漢市武昌區姚家嶺231號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郵編430071)
2.電子郵件請發送至:hbswcxc@126.com
3.聯系方式:027-87328653
特此公告。
稅 屋附件:
1.《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2.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1: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規定,現對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如下:
一、除保障性住房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按普通標準住宅、非普通標準住宅及其他類型房地產三種劃分,分別為1%、3%、4%。
二、保障性住房預征率為零。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2: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出臺背景
2024年11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中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據此,在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導下,我局對土地增值稅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作出下調,并將保障性住房預征率明確為零。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是除保障性住房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按普通標準住宅、非普通標準住宅及其他類型房地產三種劃分,分別為1%、3%、4%。
二是保障性住房預征率為零。
三、《公告》的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指稅款所屬期在2025年1月1日之后的土地增值稅按新規定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