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徽考區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10號)精神,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6月21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現結合我省實際,就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
高級經濟考試分為2個批次實施。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批次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 |
6月21日09:00-12:00 |
《高級經濟實務》 |
2 |
6月21日14:30-17:30 |
《高級經濟實務》 |
各專業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2025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閱。
(二)考試管理模式
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中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高級經濟考試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 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有關規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高級經濟考試的,只可在標注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和資格核查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報考人員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模塊,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二)填寫報考信息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4月11日9:00至4月22日16:00期間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板塊,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根據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其中,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根據有關規定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以下事項: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鄭重提醒: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信息確認環節,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
(三)資格核查
按照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應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核查,具體包括在線核查和現場核查兩種方式。
1.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現場核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以及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現場核查。請上述應接受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4月22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于4月22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的,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中級資格證書或知識產權職稱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報考人員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給予其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鄭重提醒: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修改報考信息將自動取消報名信息確認狀態,請謹慎操作。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0551-12333接通后轉2,資格核查問題可咨詢各市人社、工信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網上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印發的皖價費〔2005〕72號文件規定,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4月28日16: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第三方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成功后原則上不予退費。
四、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廣德市、宿松縣的考生分別在宣城市、安慶市考點參加考試),請應試人員于6月17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并提前做好有關準備。
(二)機考注意事項
1.高級經濟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機考),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
2.《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考試開始5分鐘后,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3.考生應考時允許使用的身份證件、考試用具及作答要求等應試人員須知事項以準考證載明為準。
4.應試人員應考時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5.高級經濟考試電子化考試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6.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7.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電子化考試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三)其他事項
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更多考試注意事項請關注準考證及考前提示相關內容。
五、成績公布和合格標準
預計8月下旬,筆試成績將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對外公布。應試人員可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和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請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成績復查”按鈕填寫相關信息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再受理。對于申請成績復查的,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復查申請報送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由部考試中心協調負責成績復查并將結果反饋至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申請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復查結果”按鈕查詢。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六、監督管理
根據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相關部門將加強全面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日常監管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可免予現場核查。相關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1.隨機抽查。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報考人員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處理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有關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證書發放
考試合格并通過踐諾情況抽查的人員,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合格證明采用電子證明和紙質證明兩種形式。紙質證明由各市人社部門按要求發放,電子證明由考生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查詢下載。
八、咨詢電話
序號 |
地市名稱 |
咨詢電話 |
1 |
合肥 |
0551-12333接通后轉1 |
2 |
蕪湖 |
考務咨詢電話:0553-3991188 政策咨詢電話:0553-3991138 |
3 |
蚌埠 |
考務咨詢電話:0552-12333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10635 |
4 |
淮南 |
考務咨詢電話:0554-6652405 政策咨詢電話:0554-6649185 |
5 |
馬鞍山 |
0555-8880232 |
6 |
淮北 |
考務咨詢電話:0561-3050602 政策咨詢電話:0561-3881256 |
7 |
銅陵 |
考務咨詢電話:0562-2168711 政策咨詢電話:0562-2168521 |
8 |
安慶 |
0556-5347170 |
9 |
黃山 |
0559-2359197 |
10 |
亳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8-5118606 政策咨詢電話:0558-5132010 |
11 |
阜陽 |
考務咨詢電話:0558-2262161 政策咨詢電話:0558-2259196 |
12 |
宿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7-3023453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21623 |
13 |
滁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0-3022253 政策咨詢電話:0550-3026363 |
14 |
六安 |
考務咨詢電話:0564-3334019、0564-3332122 政策咨詢電話:0564-3379851 |
15 |
宣城 |
0563-3036887、0563-2719587 |
16 |
池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66-2617353 政策咨詢電話:0566-2022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