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全省202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青財會字〔2022〕1367號 2022-09-16
各市(州)財政局,省級各部門,中央駐青各單位,各社會團體組織,省級相關企業、中介機構: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以及《青海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青財會字〔2019〕1001號)相關規定,現就做好全省2022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繼續教育人員范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完善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的一項制度安排。按照《會計法》《青海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青財會字〔2019〕1001號)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應參加繼續教育。各地區、各單位應積極組織和督促本地區、本單位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要求參加并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
二、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每個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按要求完成專業、公需學習內容外,還要將會計誠信建設、《會計人員基本職業道德》課程作為必修課,一并抓好學習。
三、繼續教育學分標準。根據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2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2〕394號)要求,2022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當年須完成繼續教育培訓課時不少于135學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學分,專業科目不少于90學分)。
四、組織或參加繼續教育方式。根據《青海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青財會字〔2019〕1001號)相關規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及各市州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應按要求做好事先報備登記工作。同時,組織單位要將《會計人員基本職業道德》納入培訓課程。2022年我省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平臺培訓課程已開通,全省會計人員均可登錄“網絡培訓平臺”參加網上繼續教育培訓(http://www.qhkjw.gov.cn:8080/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欄目)。
五、工作要求。一是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時間,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完成當年繼續教育規定的課時。二是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要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切實將學習內容轉化為規范推進工作的能力素質。三是各單位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將本地區、本單位組織所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繼續教育或參加網絡培訓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及時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聯系地址:青海省財政廳會計處
聯系人:李波
聯系電話:0971-3660215
青海省財政廳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