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福建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24〕8號),現就福建省直考區202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三)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申請免試者應在考試報名期間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提交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申請。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免試。2024 年度已提交并經過審核確認的人員,無需再次申請。(四)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五)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 日;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內外的會計從業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六)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七)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在內地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
(一)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定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舉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一)信息采集屬地為福州轄區的省直中直單位、中央駐閩單位、駐閩部隊以及屬地為福州轄區的其他機關企事業單位考生。
(二)信息采集地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考生。
(一)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具體如下:
1.自行審核報名: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對所填報的信息履行真實性承諾。
2.考后資格審核:中心將在考試結束后,對考試成績通過的考生進行報名信息、報名資格的審核。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將通過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欄目另行通知。
(二)報名流程及繳費時間
1.考生需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由采集地的縣(市)、區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考。
2.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時,“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開通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報名系統截止時間為7月2日12:00時,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 日18:00時,未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成功。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于6月2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以免因未完成信息采集或已采集信息不符合中級考試報名條件影響報名。
2.在進行網上報名時,需自行下載打印保存網上報名信息表,在考試通過后進行考后資格審核時提交。
3.若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考后資格審核或考生不符合文中規定的報考條件,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 號),考生若存在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六、準考證打印 2025年8月12日前,請關注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網會計管理欄目發布的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通知。
2025年10月31日前,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上公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如對分數有疑義,中心可為提出復核申請的省直考區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福建省會計考試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