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關于稅務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橫琴”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粵澳深合稅發〔2025〕12號 2025-04-15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考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印發<關于進一步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廣東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進一步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更好服務合作區“澳門+橫琴”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堅持立足稅務服務“澳門+橫琴”,助力合作區產業發展新開局
(一)用足用好企業所得稅15%優惠政策。精準落實合作區符合條件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政策享受情況跟蹤問效,推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產業企業扎實開展實質性運營,助力夯實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根基。
(二)激發“分線管理”涉稅政策效能。高效落實“分線管理”入區退稅及合作區內企業銷售其在合作區內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政策,完善“政策找人”“反向預約”機制,促進政策效能充分發揮,助力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動。
(三)發揮高端緊缺人才和澳門居民個稅優惠政策牽引優勢。扎實推進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和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優化完善享惠方式,提升服務質效,大力吸引“高精尖缺”人才和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創新創業。
(四)助力內外雙循環鏈接平臺建設。鼓勵企業用好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對境外投資者境內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的宣傳輔導,對復雜跨境交易事項提供國際稅收確定性服務,促進合作區產業發展實現高水平“走出去”“引進來”。推進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落地,支持合作區發展離岸貿易。
二、堅持緊扣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目標,厚培合作區“四新”產業發展新土壤
(五)支持科技研發和高端制造產業發展。重點加強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集成電路、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支持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對科技領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等科創企業開展名單制服務。用好企業技術轉讓、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等優惠政策,助力打通科研成果產業轉化“最后一公里”。
(六)服務中醫藥產業建設世界一流生產基地和創新高地。用好藥用植物初加工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中藥飲片、中成藥出口免抵退稅政策,助力合作區中醫藥產業實現“澳門注冊+橫琴生產”。用好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助力合作區構建大健康產業發展高地。
(七)助力擦亮國際文旅會展商貿品牌。支持合作區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扎實推進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離境即退稅”服務舉措,賦能合作區跨境電商“出海遠航”。積極落實企業在境外提供會議展覽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高效服務合作區“一會展兩地”國際性會展項目落地。
(八)賦能金融要素跨境暢順流動。用好企業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做好精細輔導,幫助企業依法依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助力合作區跨境投融資雙向開放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資金跨境便捷流動。
三、堅持聚焦實現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激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新動能
(九)深化“一帶一路”稅收合作。發揮好葡語國家及地區稅收合作辦公室、“一帶一路”稅務學院•澳門(橫琴校區)作用,深化與澳門、葡語系國家稅收合作交流,高質量服務“一帶一路”和中葡經貿平臺建設,深耕葡萄牙、巴西、安哥拉等葡語系國家稅收政策研究,高效服務合作區企業用好澳門平臺“引進來”“走出去”。
(十)探索稅收征管協作模式創新。立足《稅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四方合作備忘錄》和五項合作共識,加強與澳門財稅部門的交流合作,探索兩地稅收協作合作創新,深化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協同,為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稅收支持,更好服務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
四、堅持依托智慧稅務助推市場一體化建設,營造國際一流稅收營商環境
(十一)實施數字化稅費征管。深入推進數字化轉型條件下的稅費征管“強基工程”,打造效能稅務。拓展“智能預填”服務,幫助企業強化稅務合規、規避涉稅風險。完善賦額制管理規則和系統功能,豐富發票數據應用場景。為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提供稅企信息系統直連批量開票、智能申報及關聯業務辦理等便利服務。
(十二)拓展便利化稅費服務。大力推廣“非接觸式”辦稅繳費,運用AI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精細稅費服務,豐富數字人民幣繳稅費渠道,暢通政策落實問題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引導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納稅人依法依規開展納稅信用修復,推動“稅銀互動”擴圍增效,助力合作區企業將納稅信用轉化為融資便利。
(十三)推進規范化稅務執法。深化稅收法治建設,做好權責清單修訂工作,提高征管和執法確定性。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扎實推進“首違不罰”,持續推進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遞進式執法。深入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堅持“無風險不打擾,有需求必響應”,最大限度減少檢查次數,防止不當執法干擾經營主體正常經營。
五、堅持錨定三個“聯通”三個“有沒有”,持續豐富“一國兩制”稅務新實踐
(十四)探索“澳門+橫琴”稅收法治建設創新。在規范性文件制定、涉澳稅費爭議化解等工作中,積極聽取澳門相關政府機構、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及稅務專業人士意見。發揮公職律師涉稅費調解中心作用,強化涉稅費爭議靠前“釋法”,暢通復議調解、訴前調解渠道。
(十五)便利涉稅專業人士跨境執業。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涉稅服務專業人士經執業登記后在合作區從事專業服務,優化執業登記辦理流程,拓展港澳納稅服務專區功能,提升港澳涉稅人士執業便利度。
(十六)深化跨區域稅費辦理創新。優化“灣區通辦”服務模式,拓展稅費業務跨境通辦,推進澳門一戶通與新電子稅務局的單點登錄和數字身份互認,以趨同港澳為目標完善納稅服務承諾制度,壓縮業務辦理時限,完善澳門居民參保協調工作機制,優化跨境辦稅費體驗,助推粵港澳大灣區產業融合發展。
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2025年4月15日